对于特殊使用功能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标准化外窗的应不用比例,根据相关标准,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面积的30%,而住宅建筑的卧室、起居室、厨房应设置外窗,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/7。
除此之外,其他房间如厕所、卫生间等也有相应的开窗要求。对于可开启的面积要满足通风要求,一般的房间窗开启面积1/20时可满足一般的通风要求,如果是厨房自然通风应不小于1/10的窗地面积比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建议查阅相关建筑规范或咨询专业设计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