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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合法稳定住所怎么证明
时间:2025-04-09 11:13:23
答案

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是指:

(1)商品房的:

①房屋所有权证(不动产权证);

②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。以上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(只需标明房屋地址、权属人及盖章信息页)均可。

(2)集资建房、市场运作房、单位住房的:

①房屋所有权证(不动产权证);

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相关文件(办理单位可重复使用首次办理材料);

③集资或市场运作购房协议。以上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(只需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中标明房屋地址、权属人及盖章等信息页)均可。

(3)自建房的:

①房屋所有权证(不动产权证);

②国有土地使用证;

③集体土地使用证;

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⑤建房开工证;

⑥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;

⑦有关部门(城建、规划、国土、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等)签发的准建证明;

⑧住建、国土、规划、乡镇土地管理等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。

以上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(只需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中标明房屋地址、权属人及盖章等信息页)均可。

(4)公共租赁房的:

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(协议)或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单位出具的审核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(5)租赁房产的:

仍在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。

(6)无房屋权属证明的:

社区、村委经调查出具的房屋无权属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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