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立医院门诊统筹管理组,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配备2-3名专(兼)职管理人员,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统筹工作。
二、制定门诊统筹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,门诊统筹管理组有明确的岗位职责,健全与门诊统筹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。
三、建立门诊统筹管理网络,贯彻落实相关的门诊统筹规章制度,负责定期对统筹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、协调、考核、监督,对门诊处方量,病历进行定期的自查、抽查、考核、监测和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