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首先,在会计科目中建立“社保局失业补贴”账户。
二、在此会计科目上进行登记,并分为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进行考核,收入方面按照社保局失业补贴登记总额,支出方面按照失业补贴发放总额及金额进行登记。
三、每月审核失业补贴登记情况,包括发放人数、金额、失业补贴及其它相关事项。
四、定期检查失业补贴账户登记情况,确保登记情况正确,并确定是否存在财务损失。
五、确保定期支付及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,以防止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时发生财务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