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捐赠属于企业的收入。具体来说,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、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、非货币性资产。
在会计处理上,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,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,借记“库存现金”或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“营业外收入——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”科目。
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,应按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,借记“库存商品”、“固定资产”、“无形资产”、“长期股权投资”等科目,按接受捐赠资产和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,贷记“营业外收入——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”科目。在税法上,对于企业接受捐赠应计入应税收入。